主旨:美地實業有限公司通知台端商標

 

     於網際網路無授權經銷事宜,詳

 

     如說明,請查照。

 

說明:

 

一、  法國夢特嬌商標商品,本公司並無授權店家於網際網路販售商品之行為,皆有違反商標法之嫌,須自行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,若有前開不法行為經法國夢特嬌公司網路巡邏發現,將被求償並依法究辦,本公司已善意事先告知,所衍生之刑責,本公司概不負責,貴行號須自行負責。

 

二、  謹代函達如上,請查照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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